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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1-20 10:49:49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灵武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,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灵武市及周边地区招聘1名公务用车驾驶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1.坚持公正公开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取的原则;
2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;
3.坚持专业匹配、人岗相适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男50周岁以下,女40周岁以下。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;
2.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3.服从分配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责任事故。
三、招录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6年1月19日至21日。(9:00-12:00,14:30-17:30)
2.报名地点: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(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)。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4.报名须提交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,1寸照片3张,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、近三年无重大交通违法事故证明。
(二)笔试
1.内容:主要考道路交通安全法、法律法规、时事政治内容。满分为100分,均为客观题。
2.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。
3.笔试成绩公示:面试成绩在“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”平台面向社会公示3天。
(三)面试
1.面试人员确定:报名资料审核无误人员。
2.面试通知:面试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.面试方式: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满分为100分。
4.面试成绩公示:面试成绩在“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”平台面向社会公示3天。
(四)总成绩
总成绩=笔试成绩(50%)+面试成绩(50%)
(五)体检和政审
1.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。
2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要求进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,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
3.进入体检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(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)和个人征信报告(人民银行出具)。
(四)公示及聘用
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,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天,接受社会群众监督。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,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,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。
试用期为期2个月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,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,取消本次录用,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、体检、报到,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。
四、薪酬待遇
试用期2个月,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/月执行(含个人应缴五险),出车补助另计,单位社会保险自试用期起缴纳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、畅通,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;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。